发行人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................ 23
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、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,本所已于2019年6月17
已分别于2019年5月25日和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
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
本次发行上市的议案,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
章程》中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,发行人仍然具备《法律意见书》 正文“二、发
《内控报告》,相关政府部门对发行人2019年1-6月的经营情况出具了合法性证
4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5,895万元,本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
议,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数为1,965万股(含本数,以中国证监
[2016]37040008 号),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,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
销售及检修。根据新《审计报告》,发行人2016年度、2017年度、2018年度、
2019年1-6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94.90%、95.52%、
95.48%、96.47%,均不低于94%。据此,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。ag追杀模式前兆发行人的生
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”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章节所述,发行人最近
日,发行人的股东共31名,包括23名自然人股东、6名合伙企业股东和2名法
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”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章节所述,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
(1)根据新《审计报告》,发行人2017年度、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
的净利润(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)分别为4,649.35万元、
4,502.20 万元,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,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,000 万
51,745.55万元,不少于 2,000 万元,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,符合《创业板管理办
(3)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,发行人的股本总额为5,895万元,本
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,000 万元,符合《创业板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第
社会信用代码:91220106MA0Y3P7N51)及现行合伙协议,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
《营业执照》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220101MA0Y56D71K)及现行合伙协议,
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新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关联租赁、向发行人
司九台农商行的注册资本发生了变更。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19年8月
务主要采取“框架合同+采购订单”的模式开展,截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
及其控股子公司与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签署且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如
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,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:
24,000万元,另给予研奥电气敞口额度2,500万元,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(至
2020年3月21日),敞口额度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彪及其配偶王昕承担连带
信协议》(编号:431XY2019019116),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给予发行人2亿元的
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,授信期间为36个月(至2022年8月11日止)。同日,发
议》(编号:招银长承合[2019]1190号),有效期10年。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
料,截至2019年8月31日,发行人向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申请承兑汇票共计13
张,票面金额为335万元,出票日均为2019年8月13日,到期日均为2020年2
(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公告[2019]39号)规定,自2019
2017年7月之前按上年营业收入的0.1%计缴,2017年7月之后按照上
报告》中已披露的税收优惠之外, 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
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9]13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
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
第2号)规定,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朗捷科技可界定为小型微利企业,自2019年1
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
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
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
明》、国家税务总局新津县税务局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国家税
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于2019年8月14日出具的《证明》以及发行人及其
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的确认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及
春市绿园区环境监察大队于2019年4月15日、2019年8月26日、2019年9月3
奥轨道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能够遵守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相关
管理局于2019年8月22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
月2日出具的《证明》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的确认,自2019年1月
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能够遵守质量技术监
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于2019年8月19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
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《证明》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
司的确认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
房公积金。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
6月30日,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
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绿园分局于2019年8月19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成都市
社会保险局于2019年1月22日、2019年8月26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深圳市社
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19年8月29日出具的《证明》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
司、分公司的确认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及其控股子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8月26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
管理中心于2019年8月20日出具的《证明》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
的确认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
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,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
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于2019年8月26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新津县市场监督管
理局于2019年8月22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
2日出具的《证明》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的确认,自2019年1月1
日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工
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9月5日出具的《证明》、新津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8
月20日出具的《证明》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的确认,自2019年
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、分公司能够遵守安全生
(长国土资[2019]38、39号-告)、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8月23日
出具的《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》(长规自然[2019]198、199号-告),发行人及
普奥轨道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没有因违反规划和国土资源法